2014年4月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监会同意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4】213号)。自此,公司可在上海自贸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等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较短时间获批设立项目公司的业务资质,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认可,对公司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